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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 星期四

如果錢買不到幸福,那什麼才能帶來幸福?

 


  我們處在一個注重物質與外表的社會價值體系中,什麼好看、什麼耀眼、什麼讓人一眼知道我過很好,成了我們展現自己的公式,"有錢"成了社會價值體系的主流,媒體上、社交平台上、報章雜誌上,享受奢華、曬車曬房、名牌鞋包,變成了我們定義自己的方法。有錢,變成了衡量的標準、社會的肯定、人生的追求。

  有錢真好,龍蝦和牛海膽鮑魚一道一道上;有錢真好,五星級飯店每走進大廳一次,就像被加冕一次;有錢真好,商務艙從報到開始就讓你隨身配戴尊榮;有錢真好,按下"發布"的那一刻,眾人艷羨的眼神就從腦海中如潮水般湧出,於是我們一次一次地享受著有錢帶來的美味、奢華、羨慕,一次一次的投入在杯影交錯、衣香鬢影之間流連忘返。

  奇怪的是,龍蝦吃過一次兩次三次之後,好像沒有第一次品嘗那麼令人感動了;五星級飯店的大器裝潢、無敵景觀住過一次兩次三次之後,覺得好像只是按照劇本重演一次,之後連在哪個城市都想不起來;商務艙走向登機門的那一刻感覺是全世界目光的焦點,一次兩次三次之後,除了想圖個睡好一點之外別無所求;有錢帶來的幸福感,好像一次一次遞減,套句經濟學的術語,財富在超過一個範圍以後,呈現邊際效應遞減。


  為什麼在跨越了節點之後,更有錢,卻不能更幸福?或者換個方式問,除了錢之外,是不是有其他的東西影響了我們的幸福?


何謂幸福

  關於怎樣才能幸福這個大哉問,古往今來的哲學家、文學家、宗教家早已大顯身手,不論東方還是西方,都貶低將享樂式的幸福當作指標。這些哲人學者不約而同地都強調了一個很重要的幸福觀:道德上幸福 (eudaimonic)才是攸關幸福感的重要關鍵,亞里士多德認為享樂式的幸福使人類成為欲望的奴僕,真正的幸福存在於美德的實踐中,也就是將幸福感擴大到道德層面來解讀,而並非所有物質上的慾望,或是人們一直追求的東西,在實現後都能帶來幸福。用白話文來說就是:你以為你追求的東西能帶來幸福,但事實卻是即使你真的追求到了,卻未必能感到幸福!

  關於這個讓人費疑猜的推論,心理學家Deci 與Ryan提出了一個重要的理論來解釋:自我決定論 ( Self Determination Theory)。自我決定論基於道德上的幸福,提出一個假設:人們要感受到幸福,必須符合三個天生的基本需求,當這三個基本需求被滿足之後,人們才會感受到真正的快樂,這三個需求就是:自主性、能力性、以及關聯性需求。自主性需求是說,我必須出於百分之百自願的、發自我內心的,當這個需求被滿足時,我可以感受到快樂;能力性需求在說,當我知道我有能力完成一件事時,我能感受到幸福;關聯性需求則強調,當我跟另一個人有真實的連結、有歸屬感的關聯之後,我能感受到幸福。

  如果你願意停下來想一下,你最近一次感到"很幸福",真的只是因為花了一筆錢嗎?還是因為那件事,剛好讓你感到你是真心誠意的發自內心為自己做選擇?或是那件事讓你覺得你有能力做到?又或者是,那件事讓你與某個你在意的人,有更深化的連結?

  自我決定論在1980年提出之後,陸續有為數眾多的實驗與觀察,支持了這個假設,現在已經成為解釋人類幸福感的重要理論。讓我們回到我們的問題,錢買不到幸福,什麼才能帶來幸福?


自我決定論的幸福要素

  自我決定論告訴我們:當我們追求的目標可以滿足了我們的自主性、能力性、與關聯性時,我們可以得到真正的幸福;也就是說,如果追求金錢,滿足了我們的自主性、能力性與關聯性時,我們可以感到幸福。

  

  滿足自主性需求告訴我們:同樣是追求金錢,有些時候,我們需要問問自己:「我想要的是安全感,還是掌控感?」「我是在為生活創造選擇,還是只是希望被看見、被肯定?」如果我們賺錢不是為了想要讓別人看得起我,而是出於想要照顧家人、讓自己過更好的生活,甚至為了可以幫助別人、貢獻社會時,這個金錢的追求,可以帶來幸福感。


  滿足能力性需求告訴我們:如果我們想賺錢,努力賺錢,也賺到了錢,證明我有這個能力會賺錢,則賺錢確實讓我們感到幸福。


  滿足關聯性需求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追求財富的同時,滿足了我與另一個人建立起深厚、真實、有歸屬感的連結,則這個追求可以讓我們感到幸福。

  等等,剛剛不是說,有錢買不到幸福嗎?那為什麼自我決定論的幸福觀,每一項需求滿足都證明了錢可以買到幸福?

  那是因為,真實的人生不會只是一句話就完成,我們追求的目標從來就不會是直白的一句話就可以打包帶走,人生的追求很多時候都是千絲萬縷的包裝著各種強烈性不同的動機。所以我們要更細膩的拆解人們追求的目標,與追求這個目標背後的動機。

  基於人們實際追求的什麼 (What),與其背後的動機 (Why),自我決定論發展出另一個子理論:目標內容理論 (goal content theory, Kasser & Ryan, 1993, 1996)。


追求外在抱負不會帶來幸福

  目標內容理論將人們追求的人生目標,區分成兩大類:一大類是追求外在的東西像是財富、名聲、形象,統稱為外在抱負;另一大類是追求內在的東西像是自我成長、關係親密、對社會有貢獻,人們的人生追求不會單一的呈現,往往是多種目標在日常生活中穿插進行,然而哪個目標對這個人來說,是最重要的、佔比最高的,往往需要人們靜下心來評估,才能給出一個權重。

  在經過了跨國、跨文化、跨社經地位的研究支持之後,目標內容理論告訴我們一個驚人的現象:當人們越看重內在抱負時,其幸福感越高,而當人們越看重外在抱負時,其幸福感越低。也就是說,當人們把追求金錢當作此生最重要的目標時,他的幸福感水平相對較低。

  "幸福感水平相對較低",意思是跟別人比較時,是相對低的,看到這裡,我們免不了會浮現一個疑問:我的幸福感比別人低,是因為我的幸福感真的比別人低,還是因為我本來就是個幸福感比較低的人?用學術語言來說,就是這個比較是發生在"個體間"還是"個體內"?如果是個體間,那我們怎麼去排除每個人生來就不同的人格與氣質導致的差異,而不是歸因於內在或外在的追求?於是又有了個體內的研究。

  個體內的研究,就是縱貫性研究,也就是追蹤一個人數個月、數年,之後在問他同樣的問題,跟以前的自己比,幸福感是升高了,還是下降了。目標內容理論在個體內的縱貫性研究也得到的證實,而且結論一致:當人們越看重外在抱負時,他的幸福感就越下降;當人們越看重內在抱負時,他的幸福感就會上升。


  所以,我們得到結論,為什麼金錢買不到幸福?如果我們只追求金錢,卻無法滿足我們的三大需求 (自主性、能力性、與關聯性),那我們是無法感受到幸福;此外,光是把金錢當作最重要的追求目標時,我們就開始與幸福背道而馳。

  嗯!自我決定論雖然提出了一個似乎可以從核心解讀為何金錢買不到幸福的說法,但是它似乎只幫我們總結了現象,卻還沒提出支持這個現象的解釋,也就是只告訴我們追求外在抱負不會帶來幸福,但沒解釋為什麼?

  也許問題從來不是"錢會不會讓人幸福",而是當我們談論錢的時候,我們真正想要滿足的,究竟是什麼?

  下一篇,我想試著談談:

當人們追求金錢、名聲與成就時,那個真正被驅動的心理需求,到底是安全感、價值感,還是逃避某些不願面對的自己?


延伸閱讀

Ryan, R. M., & Deci, E. L. (2001). On happiness and human potentials: A review of research on hedonic and eudaimonic well-being.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52(1), 141–166. https://doi.org/10.1146/annurev.psych.52.1.141

Deci, E. L., & Ryan, R. M. (2000). The “what” and “why” of goal pursuits: Human needs and the self-determination of behavior. Psychological Inquiry, 11(4), 227–268. https://doi.org/10.1207/S15327965PLI1104_01

Kasser, T., Rosenblum, K. L., Sameroff, A. J., Deci, E. L., Niemiec, C. P., Ryan, R. M., … Hawks, S. (2014). Changes in materialism, changes in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Evidence from three longitudinal studies and an intervention experiment. Motivation and Emotion, 38(1), 1–22. https://doi.org/10.1007/s11031-013-9371-4

Kasser, T., & Ryan, R. M. (1993). A dark side of the American dream: Correlates of financial success as a central life aspira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65(2), 410–422. https://doi.org/10.1037/0022-3514.65.2.410